首頁 > 互動 > 市長信箱

關于鄉寧縣鑫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長期違規的問題

2023-09-26
標題 關于鄉寧縣鑫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長期違規的問題
寫信時間 2023-09-20 回復時間 2023-09-26
請求類型 投訴事項 回復狀態 已回復
回復單位 鄉寧縣人民政府
留言內容 2023年8月10日晚上9時左右鄉寧縣鑫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生產氣味難聞 1、在鄉寧縣應急局要求停產期間違規生產,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的。 2、該企業未采取措施對管道、設備進行日常維護、維修,減少物料泄漏或者對泄漏的物料未及時收集處理的;未采取集中收集處理、密閉、圍擋、遮蓋、清掃、灑水等措施,控制、減少粉塵和氣態污染物排放的;生產期間氣味難聞能飄散4、5公里遠。 3、該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未采取防滲漏等措施,未建設地下水水質監測井進行監測。 4、未制定有關水污染事故的應急方案。 5、未按照規定對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排污口和周邊環境進行監測,并公開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 6、該企業違規使用甲硫醇鈉,甲硫醇鈉是危險化學品強堿性液體,具有腐蝕性。外觀為無色透明的液體,有臭味,為強堿性液體。 7、該企業未按國家要求開展性清潔生產。 鄉寧縣生態環境部執法人員未履職盡責 要求查詢企業電費發票。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理。
回復內容 鄉寧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回復如下:2023年9月24日鄉寧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執法人員對該公司現場檢查,該公司處于停產狀態,2023年1月6日鄉寧縣應急管理局及鄉寧縣雙鶴鄉人民政府予以查封,因個別封條長期有破損鄉寧縣應急管理局于2023年8月21日重新張貼。1、2023年9月21日鄉寧縣雙鶴鄉人民政府、鄉寧縣應急管理局、山西地電鄉寧分公司聯合檢查,未發現有生產跡象。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未發現有生產跡象。2、生產工藝主要大氣污染物為乙醛、NH3、Cl2,產污的預混工序和合成工序配套建設了氫氧化鈉溶液噴淋洗滌塔進行處理外排,廠區的氣味為無組織氣體,查看2023年4月7日監測報告(編號:JXXJ202301-11)廠界無組織廢氣污染物乙醛<4x10-3未監測出濃度(標準:0.040mg/m3)、氨最高濃度0.10mg/m3(標準:0.15mg/m3)、氯氣最高濃度0.08mg/m3(標準:0.40mg/m3)。3、生產線建有全封閉大棚,地面已硬化,建有800m3事故水池、循環水池、冷卻池,地下水監測井點位林川、紅凹孔隙水和廠址奧灰水,因長期處于停產狀態未進行監測。4、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已到期,因長期處于停產狀態未進行編制新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5、產生的廢水主要為:離心機固液分離殘液、生產線地面沖洗廢水、蒸餾工序蒸餾水,固液分離殘液回用于Na0H溶液配制,廠區地面沖洗廢水經引流槽到收集池用于循環利用,蒸餾水回于用羥胺溶液配制。現場沿廠區周邊及河道排查,未發現有生產廢水排放口。6、主要以硫酸羥胺、乙醛為原料反應生成乙醛肟產品,查看原料進貨單為硫酸羥胺、乙醛、液堿;經調取2021年10月27日產品檢驗報告單結論為:符合Q/AKW JS17-2021《乙醛肟》優等品技術要求。7、本項目清潔生產在舊式乙醛肟生產工藝的基礎上進行了改良,在反應過程中加入強堿弱酸鹽次氯酸鈉,同時加強控制硫酸羥胺、乙醛反應過程中的溫度和PH,有效提高了乙醛肟生成率,蒸餾釜采用電加熱控制蒸餾溫度。根據檢查情況,提出如下處理意見:1、要求企業在生產前期對所有設備、設施進行檢修維護。2、要求企業在生產周期過程中對地下水監測井點位林川、紅凹孔隙水和廠址奧灰水進行監測。3、要求企業在生產前期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進行備案。4、責成企業積極應對輿情和社會關切,主動配合,正確應對及時處理。5、要求執法人員加強監管,增加檢查頻次,確保環境安全,有問題及時上報,及時處理。反饋情況:由于本舉報受理單無舉報人聯系方式,故無法向舉報人進行反饋。
  

網站地圖 聯系我們

主辦單位:山西省臨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版權所有 

承辦單位:臨汾市政府信息化中心  

晉ICP備05003731號  網站標識碼:1410000039

涉密文件嚴禁上網

臨汾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瀏覽器可以獲得最佳瀏覽效果!

晉公網安備 14100002000001號

適老化無障礙服務認證標識